昨日消息,佛山
由于被告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首张少年未成年人 ,抢劫过路学生钱物用于上网。禁止进入
禁制令去年11月1日 ,佛山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发出了自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施行以来该市首张《禁止令》——禁止一名未成年被告人3年内进入网吧 。首张少年15岁的被告人李晓健(化名)和其朋友阿泉(化名) ,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。
同时,因此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晓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,缓刑一年。语言威胁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,
案发后 ,考虑到李晓健的犯罪情节及起因 ,法院同时判决禁止李晓健三年内进入网吧 。佛山市顺德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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